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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2/12/11 10:59:01  来源:厦门佛教协会 编辑:weiyi 浏览:1

厦门市佛教协会关于指导寺院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指导寺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寺院财务制度,落实民主管理原则,发挥佛教协会对寺院财务管理监督指导作用,根据我国宗教政策、法规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财务管理包括寺院的资金和资产的管理。

第二条  全市寺院的财物属于厦门佛教的共有财产,任何佛教寺院的管理组织都必须认真负责,规范管理。

第三条  佛教寺院财务管理应坚持提倡节约、民主理财、规范运作、遵纪守法、完善监管、适当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各寺院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私存,严禁挪用公款,不得假公济私,不得设账外账,不得设口袋账、不得设小金库

第五条  市佛教协会要加强对各寺院财务工作的指导,重点是检查制度,培训人员,指导建账,落实责任,组织审计。寺院应主动接受主管机关和市佛教协会的财务监督。

第六条  寺院财务规范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度健全执行良好,人员到位责任明确,规范记账日清月结,民主理财监管到位,遵纪守法开支合理,账账相符钱物两清。

第七条  要完善寺院负责人任内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制度。以下三种情况原则上应进行审计:财务管理混乱引发内部矛盾的;寺院六年内未审计的;财务主管人员离任的。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内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原则财经纪律遵守情况,资金资产管理情况,财务监管机制是否完善。

第九条  财务的审计工作,可由专门审计机构审计或由市佛教协会组织协会和相关寺院财务人员共同组成审计组进行内部审核性审计。

第十条  审计人员在进行财务审计时,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独立审计,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原则。

第十一条  市佛教协会审核审计后,应对审计内容作出评价,并出具审计意见书。

第十二条  要明确财务管理责任,寺院财务人员、财务主管、寺院负责人、寺院民主管理组织对本寺院的财务管理都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十三条  寺院财务管理工作好的,市佛教协会可采用适当的方式给予表彰,对财务管理混乱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四条  在寺院财务管理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引发寺院混乱或造成寺院严重经济损失的,情节恶劣和屡劝不改的,应追究寺院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不遵守财务工作原则或不按财务制度管理寺院财务的;不遵守财经纪律或严重违法的;不接受市佛教协会或登记管理机关的财务指导监管的;对存在的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不按时整改的。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2009720日市佛教协会会务会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厦门市佛教寺院财务规范管理分解表》

财务管理项目

财务工作具体要求

严格规范建帐

规范开户

以寺院为单位设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不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不公款私存

规范设帐

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设会计账簿,会计帐真实、完整

人员配备

会计、出纳分设,会计应有从业资质,人员与主管之间关系符合回避要求

规范科目

根据寺院收支情况规范设置一、二级会计科目

明确职责

会计、出纳、财务主管人员、寺院负责人各自的财务工作职责明确

规范审批

要严格按财务制度中规定不同层级的财务开支审批权办理报销手续

手续完备

按财务审批的具体规定和程序报销凭证经手人证明人审核审批手续完整

凭证合法

凭证基本符合要求,减少白条凭证(市场购买的零星农副产品除外)

现金管理到位

现金收入、支出各相关环节管理严密,不坐支现金,现金一般应按时先交银行帐户后才办理支出手续,公私分明

按时结帐对帐

按要求及时做帐,对帐,做到月月结帐,季季对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完善制度

财务制度中财务管理相关要素基本齐全,规定明确,可操作性强

加强民主理财

成立财务小组

应成立寺院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会计、出纳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财务小组,小组应定期不不定期经常商议寺院的财务工作

大事集体讨论

重大财务事务和大宗财务开支必须经民管组织讨论

设分级把关制

民管组织、财务小组、负责人、财务主管的决定审批权限应明确。

经济合同报送

涉及到财务收支的出租、采购、承包、基建等相关合同应将报送会计人员

完善监督机制

审核制

有条件应设立审批审核制,审核可事前也可事后,重在审核真实性合理性

分设制

财务专用章或公章负责人印章财务人员私章应分开管,发票支票管用分开

审计制

财务人员变动应办监交交接手续,财务主管和负责人离任应审计,任期长的应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任内审计。

公开制

每年度应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收支帐目

检查制

要有专人负责检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防止制度形同虚设

做好配套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

对寺院固定资产进行清点、造册、记帐

上报年度预算

加强财务工作计划性,年初制定年度收支预算 ,经民主讨论后上报

财务档案管理

财务资料应按规定保管、保管处所应符合安全要求,保管期限按要求执行

定期上报报表

每年度按时上报财务报表和财务收支预算表

财务培训

按要求参加上级举办财务培训,有条件也可举办财务培训

备注

财务制度要素包括制度宗旨、会计制度属性、管理原则、账目设置、科目设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现金管理、票证管理、财务审批、、财务审核、报销程序、凭证要求、财务审计、民主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预算、财务报表、监督机制、公开办法、财务纪律、工作要求 、责任追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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