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弘法专栏 > 佛教视频 > 正文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发布:两维护 两明确 两规范
发布时间:2017/9/9 0:00:30  来源:央视网 编辑:xmfx 浏览:1

  据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修订,进一步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宗教界可以依法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宗教教职人员享有参加社会保障权利;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依法申请法人登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享有相关财产权利。

  《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宗教事务管理,提出“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加强对宗教财产的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等。《条例》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最新更新
最新图片
热点新闻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号:闽(2022)0000006
备案序号:闽ICP备09050516号-1
地址:思明南路515号 (厦门南普陀寺内,闽南佛学院旁)
Copyright 2022 中国·厦门市佛教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