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建立完善的检查监督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根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组织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考评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考评工作,并将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绩效考评。
各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辖区考评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开展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考评与奖励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检查监督制度,对属地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表彰奖励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参与者和组织者。
二、考评范围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推广实施区域。
三、考评内容
(一)管理体系建设
考评内容为队伍建设、制度制定、经费保障、重点任务、考评监管、日常管理、宣传培训、创新管理等八个方面。
(二)运行体系建设
考评内容为宣传、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的作业。
四、考评方法
(一)管理体系建设
管理体系考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检查和民意测评三种形式。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部门负责定期检查,每年进行4次,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部门每月自查1次,随机检查结合运行体系考评进行,民意测评选择第三方调查机构采取随机访问、问卷调查的形式,每年至少进行1次,测评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的满意度。
(二)运行体系建设
运行体系考评主要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记录、随机问询等方式,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部门每月不少于1次。末端集中处理体系按固废处置国家标准监督考评,不计入区考评成绩。
五、考评计分与奖励
检查考评项目实行累计扣分制,不符合标准或是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均按《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考评评分细则》扣减相应分数,创新性项目作为加分项列入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参照本办法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检查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评机制,严格组织,紧扣时间节点,抓好任务落实。
(二)各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序落实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
附件:
3-1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考评标准
3-2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考评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体系
队伍建设15分
1.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少于10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社区督导员1/300户,每少1人扣1分;没有编制区、街、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网络通讯录并于12月1日前上报,扣5分。
制度制定10分
2.7月底前没有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没有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考评办法和评分细则,每项扣5分。
经费保障15分
3.没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专项经费,没有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奖励办法,专项经费每少一项扣5分;没有制定考评奖励办法扣5分。
任务完成10分
4.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6项任务的时间节点要求,没有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每项任务扣2分;没有完成总体目标任务,每缺一项扣2分。
考评监管20分
5.没有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纳入城市管理考评,扣4分;没有每月组织一次管理体系检查考评,每月少于一次运行体系检查考评,每少1次扣4分;考评通报没有正式文号、检查评分记录内容缺失、不完整、不真实,每次扣4分。
日常管理20分
6.没有落实市方案各项要求,对检查通报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到位,每例扣3分;每月5日前没有报送统计的信息,每例扣2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没有上报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每例扣2分;要求统计或上报信息不准确、内容严重失实、要求返工的,每例扣2分;受到领导批评、群众举报、舆论曝光、网络问政,经核实每例扣2分;处理不积极,推诿或拖延解决的,每例扣2分。
宣传培训10分
7.没有落实宣传计划、时间地点、资金保障、奖品筹集,扣4分;区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培训少于1次,扣5分;不配合市主管部门开展学习交流,参观接待组织不力每例扣2分。
创新管理+10分
8.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好的做法得到推广,每例加2分。
考评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运行体系
宣传20分
1.垃圾分类小区没有设置任何宣传设施,每处扣2分;没有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栏,每处扣1分;宣传栏内容不清晰、有张贴、破损每处扣0.5分;居民不知道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和方法,每人次扣0.5分; 没有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每处扣1分;公示信息不完整,内容不清晰,有张贴、破损,每处扣1分;指导手册发放没有做到每户一册,每例扣0.5分;指导手册内容中生活垃圾分类公示信息、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缺失或不完整,每例扣0.5分。
分类投放20分
2.分类种类没有公示,扣1分。
3.没有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每处扣2分;收集容器分类标识不规范、模糊、颜色不正确,每处扣0.5分;容器外观不净、残缺、破损、不密闭,每处扣0.5分;收集容器与分类种类不配套,未分组摆放,摆放乱,每处扣1分;没有设置投放点布局图每处扣1分;布局图没有标明投放点投放种类、位置每处扣0.5分;投放点没有设置公示栏每处扣0.5分;公示栏没有标明各分类种类收集方式、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每处扣0.5分;采用定时定点投放模式的,定时定点投放的种类、时间、位置没有公示告知每处扣1分。
4.分类参与率达到80%以上不扣分,79%-60%扣1分,59%-40%扣1.5分,39%-30%扣2分,29%-20%扣2.5分,低于20%扣3分;居民源头分类质量低,主要依靠二次分拣的,分类投放正确率低于30%,扣2.5分。
分类收集20分
5.已分类投放的垃圾没有分类收集,混装混收,每例扣2分;收集作业时垃圾落地、遗洒、污染环境,每例扣2分;收集废弃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时违章操作、野蛮作业导致破损,每例扣2分;分类收集没有按照规定的收集频次、时间作业,每例扣1分;没有配置有害垃圾收集车,每例扣1分;有害垃圾收集车无标识、标识不清晰每例扣0.5分;没有设置区有害垃圾暂存点,每例扣2分;有害垃圾暂存点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每处扣1分;有害垃圾暂存点没有有害垃圾转移交接备案表,每例扣1分;有害垃圾转移交接备案表记录与实际不符、不完整每例扣0.5分;大件垃圾没有及时收集,长时间堆放在绿地、人行道等公共区域,每例扣1分;各分类种类收集方式、时间、位置,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没有公示告知,每处扣1分。
分类运输20分
6.分类运输车辆没有分类标识,分类标识与垃圾种类不符每辆扣1分;运输车辆车况差、车容不整洁,跑冒滴漏,每辆扣5分。
7.已分类收集的垃圾没有及时分类运输,混装混运,每例扣5分;有害垃圾没有由具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运输,每例扣2分;运输过程泄露、污染环境每例扣2分;转移运输没有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每例扣1分;各分类种类运输方式、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没有公示告知,每处扣1分。
居民积分20分
8.没有建立基于互联网+形式的居民户积分账户,没有为居民提供积分卡,每例扣10分;居民参与分类回收,不能获取积分,不能查询、兑换,每例扣2分;积分统计不准确、不可靠每例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