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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获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0/3/26 22:51:20  来源: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 编辑:xmfx 浏览:1

  2020年3月13日,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以及厦门市民政局联合公布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上,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名列其中(顺序号为3号)。

公益性捐赠的个人所得税税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提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公益性捐赠的企业所得税税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个人或是企业,向取得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组织捐款,凭公益性捐赠票据,可以抵扣所得税。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规定,充分体现国家对公益慈善事业的鼓励,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简介

  “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由妙湛老和尚创办于1994年12月14日,是大陆第一家佛教慈善机构,开创大陆佛教的慈善先河。自创办起,即为中华慈善总会的永久会员。曾用名:“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于2003年4月正式更名。2019年,慈善会获厦门市民政局颁发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这是2019年厦门唯一获批的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二十五年来,慈善会足迹遍布福建、 湖南、湖北、河南、甘肃、重庆、西藏、新疆、内蒙、贵州、云南、四川、广西、广东、江西、浙江、江苏、安徽、陕西、黑龙江、吉林、辽宁等23个省市和地区。

  截止2019年11月,会员人数:74997人,赈灾救急、扶贫解困、资助病残、助学助教、义诊施药累计人数达60万余人,慈善公益累计支出达1.6亿余元。

  在慈善会现任会长则悟大和尚的带领下,本着佛教“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济世精神,时刻铭记妙湛老和尚“勿忘世上苦人多”的警训,以精准化、系统化、品牌化、专业化的全新运作模式、更高效的开展慈善工作:勤工助学、社区助学、科学护生、大病救助、义诊施药。

  如果你对慈善与公益葆有初心,对道义与良知还是一往情深,我们期待与你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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