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寺院新闻 > 正文
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 你我共守 | 石室禅院开展“学习法律法规”暨“学习反恐怖知识与反恐防暴演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3/4/15 19:20:57  来源:厦门石室禅院 编辑:xmfx 浏览:1

  2023年4月15日是第8个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普及国家安全知识,提升本寺保安安全素养与风险意识,确保本寺安全工作落实落细,加强本寺安保人员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与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共同构建和谐平安的寺院环境,石室禅院开展“学习法律法规”暨“学习反恐怖知识与反恐防暴演习”活动。

什么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意义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好了国家安全,既能保护国家利益,也能保护个体利益,而一旦国家安全受损,我们就有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

  维护国家安全,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家安全,也需要发挥每个公民的力量,打一场“人民战争”。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

  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国家安全体系图

什么是12339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我国《宪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最新更新
最新图片
热点新闻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号:闽(2022)0000006
备案序号:闽ICP备09050516号-1
地址:思明南路515号 (厦门南普陀寺内,闽南佛学院旁)
Copyright 2022 中国·厦门市佛教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